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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強化本市市民道路交通安全觀念,訂定交通安全宣導口號「See & Be Seen 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交通安全 人人有責: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

此口號主要提醒市民在用路環境中保持足夠的可見性, 提升彼此間的安全警覺,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


維護安全行走空間,臺北市政府提醒您,機車不騎騎樓人行道,若要進入可供停車之騎樓或人行道,需以牽行方式停放,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行人也應專心通過路口,共同建立友善有禮用路環境。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