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
收費方式:全票 20 元、半票 10 元 《半票限軍警、學生、 65 歲以上老人購票使用,入場請出示證件,未滿 150 公分之學童禁止進入》 開放時間: 上午場次: 08:30-12:00 售票時間 08:30-11:30 星期一及國定假日公休(惟元旦、228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特別有開放) 說明: 1. 設籍於本市內湖區、南 港區、文山區、北投區、士林區區民憑身分證正本,志工憑志願服務榮譽卡者,免費入場。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健身房、韻律教室使用須知 114年10月16日奉核訂定公告 一、購票者,請排隊購票,憑票入場,依日期、場次使用;票既售出,概不退款或更換日期、場次。 二、進入健身房,請穿著運動服裝、乾淨運動鞋,進入韻律教室請穿著乾淨運動鞋或專用舞鞋,禁止穿著皮鞋、高跟鞋、懶人鞋、涼鞋、拖鞋等。 三、如有身體不適或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及飲酒後,禁止使用;復健或中風者,須家屬陪同。 四、14歲以下或身高未滿150公分之孩童,禁止進入使用。 五、請依說明妥慎使用運動器材;如發現有故障時,應即停止使用,並請通知管理人員檢修。 六、運動器材限在場內使用,禁止任意移動,擅自攜出視同偷竊並送警處理。 七、請接受管理人員指導,並注意安全。 八、禁止私人營利教學。 九、嚴禁飲食(飲用水除外)、嚼食檳榔或口香糖等。 十、場內禁止隨地吐痰、吸煙、丟棄廢棄物或其他妨礙公共衛生及危害公眾安全之行為。 十一、工作人員有權要求使用者遵守本須知,基於公眾安全之考量,使用者如未能配合遵守,工作人員得拒絕其進入或使用,違反各項規定者,除勸導離場外,必要時報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十二、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增列、修訂之,並以現場公告或工作人員說明為準。

下午場次: 13:30-17:00 售票時間 13:30-16:30
晚上場次: 17:50-21:00 售票時間 17:50-20:30
2. 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 必要之陪伴者一人,憑身心障礙證明,免費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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