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
收費方式: 1、每小時 20 元。 開放時間:05:00-22:00 星期一及國定假日公休(惟元旦、228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特別有開放)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停車場使用須知 114年10月16日奉核訂定公告 一、請將車輛停入停車格內,車頭向車道停妥後熄火,並自行鎖好車門窗。 二、車內物品請妥慎保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位,如財物或車輛有遺失或毀損,管理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行人請由步道出入,勿在車道行走或逗留。 四、請小心煙火,注意安全。 五、車輛在場內發生故障,請速通知管理人員協助處理,或自行招商拖吊離場。 六、車輛未停於停車格,工作人員發現第一次張貼通知,第二次以上將上鎖,並收取每日340元場地租用費後,才可解鎖。 七、工作人員有權要求使用者遵守本須知,基於公眾安全之考量,使用者如未能配合遵守,工作人員得拒絕其進入或使用,違反各項規定者,除勸導離場外,必要時報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八、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增列、修訂之,並以現場公告或工作人員說明為準。

2、限小型車停放,停車時數以半小時計算收費, 停車時數逾半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 1 小時部分,仍以 1 小時計算收費。
3、身心障礙者得免收停車費,其查核比照『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公有收費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優惠停車查核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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